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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2 16:30
来源:本站


铜陵市慈善事业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言人: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龙斌
尊敬的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
非常欢迎各位出席铜陵市慈善事业发展新闻发布会。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铜陵日报、铜陵市广播电视台、铜陵新闻网、铜陵网络台的媒体记者;市民政局社慈科、市社管局负责人等。在此,我谨代表铜陵市民政局,向莅临发布会的各位记者朋友表示热烈的欢迎!同时,也向长期以来关心、关注并大力支持铜陵市慈善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致以最诚挚的感谢!
近年来,铜陵市在慈善事业领域积极探索、砥砺前行,在政策创制、慈善组织和人才培育、慈善活动开展、社区慈善发展以及慈善组织监管等方面取得了较大发展,实现了“七个提升”。接下来,我将为大家进行详细介绍。
一、健全制度机制,政策创制水平不断提升。“十四五”以来,我市陆续出台《铜陵市冠名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初步构建政府、社会、企业多方参与的慈善事业推进机制;制定《铜陵市社区慈善基金管理办法(试行)》、《铜陵市社区慈善基金财务管理指引》等工作规范,全市慈善领域政策框架基本建成。
二、壮大慈善组织,主体发展活力不断提升。通过整合资源、搭建平台,我市慈善组织数量和质量实现双提升。截至2025年9月,全市在慈善中国平台上登记的慈善组织达17家,较2019年增加5家。2024年全市慈善机构捐赠收入达1952余万元,新增多支个人和企业冠名基金,社区慈善基金规模持续扩大,总规模超100万元,其中铜官区、郊区已实现社区慈善基金全覆盖。
三、强化人才培养,队伍专业素养不断提升。通过举办社会组织负责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慈善组织管理人员及志愿服务骨干等培训班18期,培养社会组织和慈善管理服务专业人才500余名,并择优推荐20人参加了全省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培养计划、慈善领军人才培育计划、社会工作助力乡村振兴主题培训等,成为推动慈善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
四、打造品牌活动,组织服务能力不断提升。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慈善活动,形成了常态化、品牌化的项目体系。连续多年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十四五”以来累计募集善款4400万元;“慈善联合助学行动”持续发力,多年来资助众多贫困学子圆大学梦,“十四五”以来资助1638名困难学子,发放助学金655余万元。陆续开展了“慈善情暖万家”“助力前行”残疾人关爱等活动,精准帮扶困难群众。
五、深化社区实践,基层发展质效不断提升。创新设立社区慈善基金,通过设立社区慈善基金、开展微项目等方式,推动慈善资源向基层倾斜,形成了具有铜陵特色的社区慈善发展模式。截至2025年9月,全市已设立58支社区慈善基金,实施了一批救急难、社区服务、氛围营造等微项目,有效解决了社区内诸多急难愁盼问题,极大提升了社区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六、拓展宣传渠道,慈善文化影响不断提升。利用多种渠道和资源,打造多元化的慈善文化宣传阵地。在9.5慈善日暨省慈善宣传周期间,拍摄了《慈善20年》宣传片,征集创作慈善主题歌曲《阳光下的爱》并全面展播,开展慈善及志愿服务书画摄影展,举办慈善晚会,表扬“十佳”“十优” “十美”爱心单位和个人,多形式传播慈善理念,营造了浓厚的慈善氛围,吸引了更多市民关注和参与慈善事业。
七、规范监管运行,透明度公信力不断提升。我市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阳光慈善”工程实施方案的具体举措》,推动全市各慈善组织在“慈善中国”平台上实名注册账户、依法公开信息。开展慈善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审计事务所开展慈善组织审计评估、公开募捐活动检查、重大慈善项目抽查、年审等工作,推动检查结果与等级评估、税收优惠等挂钩运用。全市慈善组织年度工作报告、公开募捐活动、重大慈善项目等社会公示率均达100%,推动慈善事业在阳光下运行。
经过多年的努力,全市登记认定慈善组织17家,实施精准帮扶项目93个,惠及困难群众超9.8万人次。我市慈善冠名基金的相关经验做法在《人民日报》客户端、慈善公益报、省民政厅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刊发宣传,社区慈善基金的设立、管理经验被写入民政部2022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重点课题《公共服务资源供给视角下社区慈善基金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研究》,《安徽民政工作》2022年第14期专刊转发我市社区慈善基金设立的相关做法,供全省学习推广;2023年铜陵市“精准助困计划”项目被民政部评为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市慈善总会被评为第二届“长三角慈善之星”;2024年铜陵市慈善总会作为全省唯一地市慈善总会代表,在安徽省慈善总会成立30周年座谈会上作交流发言。
尽管慈善活动日益丰富,但整体社会参与度仍有较大提升空间,部分企业和公众对慈善事业的认识和参与积极性不高,慈善文化尚未深入人心。慈善捐赠的形式和渠道相对单一,缺乏创新性和吸引力,难以激发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慈善的热情。下一步,我们将不断改进工作方法,积极探索创新,努力推动铜陵市慈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答记者问
记者提问1:张局长刚刚介绍了慈善事业发展情况,能否接着介绍一下“慈善一日捐”活动情况?如何参与“慈善一日捐”活动?
张龙斌:“慈善一日捐”是2011年起,在省委省政府的倡导,省民政厅、省慈善总会的指导下,全省各地市逐步开展的捐赠活动。2022年《善行安徽行动方案(2022-2025年)》将“慈善一日捐”活动作为创新实施慈善项目内容,要求全省在每年安徽慈善宣传周期间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提倡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人捐一天的工资;各类企业捐赠不少于一天的利润;机关和事业单位捐赠节约的一笔工作经费。捐赠的善款主要用于开展“助学、助老、助孤、助医、助残、助困等“六助”工程,以及春节期间对困难群众的慰问,为困难群众度过一个温暖祥和的春节提供物资和经济上的资助。
持续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是旨在鼓励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慈善活动,提升公民慈善意识,是我市构建全民慈善体系的重要载体,2025年民政部等七部门联合发文,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并持续推进慈善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慈善一日捐”作为推进慈善文化“五进”的媒介今年持续在全省开展,我市也于“9.5慈善日”当天启动,该活动已成为我市公益慈善领域的重要品牌,彰显了慈善力量和铜陵温度,有效帮助困难群体解决实际问题,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有效补充。
全市爱心单位、组织和个人可通过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联合发文的《关于倡导开展2025年“慈善一日捐”活动的函》(铜民函〔2025〕7号)文件上的二维码参与捐赠,也可通过市民政局和市慈善总会官网及微信公众号上的《2025年铜陵市“慈善一日捐”倡议书》扫码捐赠。捐赠后可联系市慈善总会申请开具“安徽省公益事业捐赠财政票据”。活动结束后将通过铜陵日报、铜陵新闻网、铜陵市民政局、铜陵市慈善总会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公示详细捐赠情况。
记者提问2:我市实施了“慈善情暖万家”项目,可以介绍一下项目情况吗?
邢阳明: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慈善情暖万家”活动是从2003年开始,由中华慈善总会发起,联合全国各地市慈善会共同实施的慰问活动,我市已连续开展23年,该活动始终坚持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的工作理念,在每年元旦、春节期间通过发放慰问金、慰问品等方式,集中为困难群众送上来自社会各界的关怀关爱。“慈善情暖万家”活动的慰问资金全部来自于社会各界的爱心捐款,主要来源是全市的“慈善一日捐”活动。
“慈善情暖万家”项目的慰问对象为:当年度医疗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达2000元以上的全市城乡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刚性支出、防返贫监测对象等低收入人口。
慰问申请方式: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在每年春节前(12月左右)可以通过乡镇、社区申请,审核通过后将逐级上报复核,最终报市慈善总会确定资助。“慈善情暖万家”活动每年慰问困难群众300余户,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发放1000元/人的慰问金。23年来已累计慰问各类困难群众6000多户,发放慰问金和慰问品600余万元,充分发挥了慈善事业第三次分配作用,实现了政府救助与社会救助的有效衔接。
记者提问3:请问什么是“救急难”互助社?“救急难”互助社资金是怎么来的?哪些人可以申请“救急难”互助社资金?“救急难”互助社是如何开展救助的?怎么申请“救急难”互助社资金?
邢阳明: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困难群众,我们要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的指示要求,加快建立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衔接机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急难社会救助。根据安徽省民政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运作机制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运作机制的补充通知》的要求,铜陵市民政局、铜陵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铜陵市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运行管理制度(示范文本)》、《铜陵市“救急难”互助社公开募捐管理办法(试行)》,积极推动“救急难”互助社建立与运行,精准应对群众需求,确保民生保障底线得到坚实维护。
针对“救急难”互助社资金来源: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成立时所需不少于3万元的启动资金,是由县级财政、村集体经济支持、社会捐赠等渠道统筹保障;成立后开展救助所需资金,明确主要依靠社会捐赠予以保障,互助社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村(居)民互助资金筹集活动;本村(社区)集体经济也可以对本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提供持续资金支持。
“救急难”互助社资金的救助对象主要为:拥有本村(社区)户籍,或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拥有本村(社区)户籍,或者虽无本村(社区)户籍,但因务工、疫情以及其他原因1年以上居住在本村(社区),且持有《铜陵市居住证》的居民中,经政府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然存在特别困难的低收入人口、近1年内的临时救助对象及六十年代精减下放退职职工等8类对象。
“救急难”互助社的救助方法主要是:根据救助对象困难情况确定救助标准,按照资金救助为主、实物救助和转介服务为辅的救助方式,分类分档予以救助,针对资金救助:一般情况下,补充救助不超过500元/户次(人次),应急救助不超过1000元/户次(人次)。资金救助的原则为“一事一救”,同一事由重复申请救助的不予通过。特殊困难情形的,可以适当提高救助标准、频次。针对实物救助:实物救助是资金救助的辅助方式,既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与资金救助合并使用。根据救助对象基本生活需要,采取发放衣物、食品和饮用水,提供临时住所等方式予以救助,实物救助所需资金原则上不超过单次资金救助标准。对实物救助物资,需确保其符合国家质量安全和卫生标准。针对转介服务:主要是实施救助后,救助对象急难情况得到缓解但仍存在特殊困难的,根据实际情况联系社会力量提供资金支持、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针对性帮扶。
针对如何申请“救急难”互助社资金:符合救助对象户籍和身份条件的困难群众,可以直接向本村(社区)互助社提出救助申请,申请的单位原则上是家庭,对非户籍地等人户分离情况特殊的可以是个人申请;受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单位、个人可以代为提出申请。实施急难救助资金或物资发放后,将会对急难救助对象基本情况、救助原因、救助金额等信息,在村(社区)公开栏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