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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筹款:¥509567.18
  • 慈善圆梦大学

    已筹款:¥0.00

铜陵市国家司法救助慈善基金

已募善款:¥110100.01元
备案编号:51340700750983042FA25008
爱心人次:4
成立时间:2025-12-31
余额:110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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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做好司法过程 中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切地感受到 国家法律和人民司法的公正与温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落实“应救尽救、把好事办好”理念,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铜陵市慈善总会共同设立“铜陵市国家司法救助慈善基金”。

      救助对象:当事人因生活面临急迫困难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予以救助:

       1.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造成重伤或者严重残疾因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陷入生活困难的;

       2.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危及生命,急需救治,无力承担医疗救治费用的;

        3.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而死亡,因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 依靠被害人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近亲属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陷入生活困难的;

         4.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使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因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陷入生活困难的;

        5.举报人、证人、鉴定人因举报、作证、鉴定受到打击报复,致使其人身受到伤害或财产受到重大损失,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陷入生活困难的;

       6.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等,因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申请执行人陷入生活困难的;

       7.因道路交通事故等民事侵权行为造成人身伤害,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受害人陷入生活困难的;

       8.涉诉信访人,其诉求具有一定合理性,但通过法律途径难以解决,且生活困难,愿意接受国家司法救助后息诉息访的;

       9.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认为需要救助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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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62-2865886 电子邮箱:tlscszh@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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